上海女子去世600万元遗产收归国有 市民:不太合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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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女子去世600万元遗产收归国有 市民:不太合理示意图
关注小坊的坊友们一定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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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牵头制定有关公职监护
被最大程度来执行的保障
华泾镇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王睿:
作为遗产管理人
视频编辑: 袁晟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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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马跃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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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把剩余钱款收归国有
我觉得是合理的,因为她身边现在是孤身一人,她没有亲人朋友,所以这个钱政府收着是合理的,后面就是要看政府会用在哪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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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遗憾的是
《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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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没有明文规定
市民:
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王建芬:
先给阿姨买一个好一点的墓地,让她入土为安,因为600万确实也比较多,够买墓地的。
最新进展↓↓↓
终于有了明确的遗产管理人
现有的法律法规
邓女士系拆迁安置户,因为始终没有购置房产,长期租房居住,其个人账户中尚有近600万元拆迁补偿款未作使用。
阮译萱强调
采访中有不少人提到
当然,我们也呼吁
目前还在讨论之中
该如何处置?由谁继承?
而是让自己的意志
处理46岁独身离世蒋女士的做法
但责任落到基层
市民:
临时监护成为一大问题
遗产管理人,主要就是制定遗产清单,然后再帮她处理一些债权债务的关系,在担任遗产管理人期间,妥善的去保管好遗产。目前我们已经发了这个社会公告,我们民政局是遗产管理人,主要是对我们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,可以向我们提出。
蒋女士在病床上
临时监护成难题的困境
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
并不是"直接充公"
徐汇法院作出尝试
3月31日,徐汇区人民法院
其实在去年8月份,我们就跟徐汇公证处包括其他职能部门,一起出台了一个关于公职监护的联动工作机制和指引,那么对常规的一些公职监护的流程进行了规范。我们在实施过程中,碰到了像邓女士这个情况,我们也在想把这个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,主要是比方说临时监护,还有就是公职监护的履职规范这一块,我们想进一步地去完善,尽快地去进行落地。
我认为关键是这笔钱要给到有需要的人、有困难的人,比如残疾人等,帮他们有个更好的生活。
唯有制度兜底、个人尽责、社会共治
有一些托底规定
民政部门依法管理邓女士遗产
社会纠纷都解决掉了
3月19日凌晨
虽然赋予了居村委
更为细化的实施指引
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戚垠川:
"入土为安"之后
对遗产管理以及身后事的安排
及时明确由户籍所在地跨前一步
法官接受采访
得到尊重与善待
徐汇区民政局副局长接受采访
在出租屋内突发脑梗后
承担起临时监护责任
有关她身后事的安排
而是等债务关系处理好了
华泾镇原本打算参照虹口区
很多时候具体怎么做依然非常困惑
市民称遗产应该帮助有困难的人
市民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
对此,小坊也将持续关注
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发布公告
经法定程序
之后徐汇区民政局
对此,坊记也从邓女士户籍地华泾镇了解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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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有市民表示不合理
邓女士突发生命体征不稳定
这位负责人坦言
针对这一问题,坊记也了解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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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女士最终没能挺过来
法官接受采访
市民:
华泾镇社服办负责人表示
近期小坊多次报道了
53岁独居邓女士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,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者是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,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是村委会来担任遗产管理人。在本案中我们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,最终判决指定徐汇民政局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。
也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
可以作为丧事承办人的资格
并当庭作出宣判
又没有近亲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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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称应该给邓女士买个好墓地
这近600万元的巨额遗产
并非是“触霉头”
近600万元的遗产
应该先给邓女士买一块墓地
于2时47分宣告临床死亡
那由民政部门来管理这笔钱合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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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以何种方式安葬
特别是殡葬方式的选择
市民:
指定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
目前徐汇法院已作出尝试
没想到对方同样尚无定论
我们考虑过有几种方式,一种就是给她买个墓地,一种就是响应政府号召——节地葬,节地葬可以包括海葬,壁葬和树葬,具体用哪种方式,我们一直没有讨论下来。
最后才会有收归国有的程序
依法开庭审理此案
最终会如何处置呢?
徐汇区民政局副局长 阮译萱:
同时也想提醒独居人士
看看新闻记者: 宋佳琳
提前安排好监护、遗嘱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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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汇区民政局将承担哪些具体职责
因为父母双亡、未婚、无孩
虽然对监护权的申请和指定
华泾镇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接受采访
经抢救无效
才能让每个人在需要的时候
邓女士这笔近600万元的遗产
我个人认为是不太合理的,因为只有一个机构来管,如果有两个机构来分别监督,可以让这个资金流动起来,也更加透明一点。
很多市民关心
市民表示合理
责编: 金莹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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