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注小坊的坊友们一定知道

那由民政部门来管理这笔钱合理吗?

作为遗产管理人

处理46岁独身离世蒋女士的做法

依法开庭审理此案



最新进展↓↓↓

现有的法律法规

很多时候具体怎么做依然非常困惑

采访中有不少人提到

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王建芬:

有一些托底规定

阮译萱强调

针对这一问题,坊记也了解到

之后徐汇区民政局

但遗憾的是


应该先给邓女士买一块墓地


近期小坊多次报道了

很多市民关心

先给阿姨买一个好一点的墓地,让她入土为安,因为600万确实也比较多,够买墓地的。

看看新闻记者: 宋佳琳

唯有制度兜底、个人尽责、社会共治

华泾镇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接受采访

市民: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,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者是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,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是村委会来担任遗产管理人。在本案中我们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,最终判决指定徐汇民政局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。

当然,我们也呼吁

目前徐汇法院已作出尝试

市民:

编辑: 马跃龙

最后才会有收归国有的程序

虽然对监护权的申请和指定

指定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

对遗产管理以及身后事的安排

再把剩余钱款收归国有

其实在去年8月份,我们就跟徐汇公证处包括其他职能部门,一起出台了一个关于公职监护的联动工作机制和指引,那么对常规的一些公职监护的流程进行了规范。我们在实施过程中,碰到了像邓女士这个情况,我们也在想把这个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,主要是比方说临时监护,还有就是公职监护的履职规范这一块,我们想进一步地去完善,尽快地去进行落地。


华泾镇社服办负责人表示

并不是"直接充公"

但责任落到基层

法官接受采访

华泾镇原本打算参照虹口区

没想到对方同样尚无定论

市民称应该给邓女士买个好墓地

临时监护成难题的困境

对此,坊记也从邓女士户籍地华泾镇了解到


我们考虑过有几种方式,一种就是给她买个墓地,一种就是响应政府号召——节地葬,节地葬可以包括海葬,壁葬和树葬,具体用哪种方式,我们一直没有讨论下来。

于2时47分宣告临床死亡

并没有明文规定

虽然赋予了居村委

得到尊重与善待


被最大程度来执行的保障

可以作为丧事承办人的资格

社会纠纷都解决掉了

徐汇法院作出尝试

并非是“触霉头”

也有市民表示不合理

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发布公告

市民称遗产应该帮助有困难的人

我认为关键是这笔钱要给到有需要的人、有困难的人,比如残疾人等,帮他们有个更好的生活。

3月19日凌晨

市民:

因为父母双亡、未婚、无孩

提前安排好监护、遗嘱事宜

才能让每个人在需要的时候

对此,小坊也将持续关注

而是让自己的意志

终于有了明确的遗产管理人

《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》

遗产管理人,主要就是制定遗产清单,然后再帮她处理一些债权债务的关系,在担任遗产管理人期间,妥善的去保管好遗产。目前我们已经发了这个社会公告,我们民政局是遗产管理人,主要是对我们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,可以向我们提出。

但以何种方式安葬

又没有近亲属

市民:

经抢救无效

法官接受采访

我觉得是合理的,因为她身边现在是孤身一人,她没有亲人朋友,所以这个钱政府收着是合理的,后面就是要看政府会用在哪里。

临时监护成为一大问题

徐汇区民政局副局长接受采访

更为细化的实施指引

在出租屋内突发脑梗后

徐汇区民政局副局长 阮译萱:

53岁独居邓女士

邓女士这笔近600万元的遗产

邓女士突发生命体征不稳定

3月31日,徐汇区人民法院

该如何处置?由谁继承?

最终会如何处置呢?

并当庭作出宣判

民政部门依法管理邓女士遗产

经法定程序

这近600万元的巨额遗产

华泾镇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王睿:

邓女士系拆迁安置户,因为始终没有购置房产,长期租房居住,其个人账户中尚有近600万元拆迁补偿款未作使用。


视频编辑: 袁晟珺

蒋女士在病床上


而是等债务关系处理好了

我个人认为是不太合理的,因为只有一个机构来管,如果有两个机构来分别监督,可以让这个资金流动起来,也更加透明一点。

市民表示合理

及时明确由户籍所在地跨前一步

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

特别是殡葬方式的选择

有关她身后事的安排

市民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

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戚垠川:


近600万元的遗产

也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

承担起临时监护责任

同时也想提醒独居人士

目前还在讨论之中

这位负责人坦言

正牵头制定有关公职监护

"入土为安"之后

邓女士最终没能挺过来


徐汇区民政局将承担哪些具体职责

责编: 金莹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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